关于招考横岗街道安监办、劳动管理办
辅助岗位普通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深龙人[2005]3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公益性岗位落实户籍居民按比例就业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2006]164号)规定,经龙岗区人事局批准,我街道定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普通雇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安监办辅助岗位普通雇员2名、劳动管理办辅助岗位普通雇员1名。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09年10月31日。
(四)最高年龄35岁,即1974年11月1日之后出生;最高年龄30岁,即1979年11月1日之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 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龙岗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3楼考务部(1310室)。
报名应携带以下材料:
1、《龙岗区横岗街道公开招考执法队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附件下载);2、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因笔试委托龙岗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实施,考生报名时须交纳考务费100元。
(二)笔试
笔试准考证于2009年10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在报名地点凭考生身份证和报名回执单领取(代领者必须同时出具本人及报名者的身份证)。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通知于笔试后第三天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网址:http://www.longgang.gov.cn,下同)公布。
(三)资格初审
笔试合格(合格分数线由区人事局、我街道统一划定)的考生,依笔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的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 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入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即各职位初审级别为A级和B级的考生)均须按照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未能在9:3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其他笔试合格考生须留在深圳等候,并保持电话畅通。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身份证、户籍本;
3、毕业证、学位证、文凭验证证明(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验证室出具);
4、拟雇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表格附后,已婚者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未婚者需先到民政局开婚姻状况证明,再填好此表后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5、工作经历证明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
6、考生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除文凭验证证明和拟雇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可在现场签订承诺书后、资格复审与考核前提供,其它材料必须齐全,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的,按照拟雇用名额的3倍人数,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雇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及考核人选。如招考职位只有1名考生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5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第三天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街道委托区人才流动中心统一组织到区人事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合格人选时一并公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对于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由街道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考核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不予递补。
(六)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办理雇用手续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雇用的,由街道负责为其申报备案。
街道在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向区人事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最终是否雇用,以龙岗区人事局的雇用文件为准。
五、招聘的申诉与处罚
各单位和相关人员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要坚持原则,遵守招考纪律,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凡查实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中共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招考咨询电话:28698622 28699679
中共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09年10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