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水务系统行政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经我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户籍不限。有关条件详见招考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自愿从事水务行政管理工作,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定于11月30日~12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1、网上报名:正确填写好《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发送至龙岗区水务局有关招聘邮箱(lg28933@163.com)。
2、现场报名: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1号水务大楼612室。
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1、《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未能在报名时提供验证证明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并在资格复审时备齐相关材料);4、两寸免冠彩照一张。
(二)资格初审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身份证、户籍本、毕业证、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此项也可以在资格复查时提供)及学位证、职称证(如果有的可以提供)。
(三)面试
所有考生必须在12月7日上午9:30之前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进入招聘单位候考场(水务大楼611室)。9:30之前未到的考生,将被取消面试资格,不得进入面试候考场。面试由区水务局组织。
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由区水务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在公布体检及考核人选时一并公布,由区水务局电话通知。
考核由区水务局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的综合素质(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以及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在报名阶段未提供高计生证明必须提供。必要时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组织第二次面试,具体情况由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电话通知。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广告)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我局核准后,办理聘用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福利待遇
具体面议,原则按照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临时聘用人员暂行管理规定》(深龙水通【2007】103号)相关规定执行,特别优秀的可以按局长办公会决定给予相应福利待遇;社会保险按深圳市有关规定办理。
六、本公告解释权属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
招聘咨询电话:28945533、89551806
区水务局投诉电话:28945533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2、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3、拟聘用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