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龙岗区百名博士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深龙委办[2008]11号)以及《关于申报龙岗区博士和海内外高层次引进人才和2009年度引进计划的公告》精神,现对拟认定为首批博士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人员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10年2月4日至2010年2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龙岗区政府大楼4楼1438房,邮编:518172,联系电话:28909647)。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附:龙岗区首批博士和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