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用人单位有党组织的人事代理干部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区内: 原单位党支部—→原单位所属党委—→现单位所属党委—→现单位党支部。
区外: 原单位党支部—→原单位所属党委—→原所属市(区)委组织部—→龙岗区委组织部—→
现单位所属(党)工委—→现单位党支部。
(二)现用人单位无党组织的人事代理干部党组织关系接转程序:
区内: 原单位党支部—→原单位所属党委—→龙岗区民营工委—→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党支部
区外: 原单位党支部—→原单位所属党委—→原所属市(区)委组织部—→龙岗区委组织部—→
龙岗区民营工委—→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党支部。
注:如属预备党员,最后请转入“龙岗区人才交流中心市场党支部”。